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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造价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证书可申办居转户!

2022-09-16 10:28:53

    上海市人社局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政策中,关于“中级职称”条件的具体要求和社保等问题,做出统一回复!

    “中级职称”条件的具体要求

    具体问题: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政策中关于“中级职称”条件的具体要求是?

    人社局回复:

    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办居转户。

    对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系列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监理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位列其中】

    上海居转户相关知识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用人单位。

    二、《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条件是什么?

    《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

    注: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4、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

    注:(1)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职称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的人员申办居转户的,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

    (2)持证前取得的外省市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3)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也可申请居转户。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证书的查询范围扩大,部分可查至2003年

    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1年8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数据更新情况》。

    目前证书的查询范围扩大,部分证书可查至2003年!

    详情如下

    2021年度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河北、福建)、土地登记代理人专业人员、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上半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经济师合格证明)、监理工程师(除山西、湖南外)、银行业专业人员(上半年)等职业资格证书已开通查询验证服务。其中,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专业人员、银行业专业人员等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结果为电子证书。

    2020年度适用地域范围为四川省阿坝州等地区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已开通查询验证服务。

    注册建筑师(2003—2012年度,除湖北外)、造价工程师(2003—2012年度,除湖北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2011—2012年度,除军队外)、护士专业技术资格(2011—2012年度,除军队外)、房地产估价师(2013年度)等职业资格既往年度证书信息开通查询验证服务。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2003—2012年度,除湖北外)职业资格既往年度证书信息开通查询验证服务。

    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2005—2006年度证书信息暂未开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2005年度证书信息暂未开通;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五专业)2007年度证书信息暂未开通。

    监理工程师(2003—2004、2006—2012年度,除湖北外)职业资格既往年度证书信息开通查询验证服务。其中,2009年度江西证书信息暂未开通。

    一级建造师(2004—2007、2009—2012年度,除湖北外)职业资格既往年度证书信息开通查询验证服务。其中,2007、2009年度四川增报专业暂未开通。

    注册城乡规划师(2003—2007、2009—2012年度,除湖北外)职业资格既往年度证书信息开通查询验证服务。

    大家可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首页“证书查询”栏目查询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同时,还可以通过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12333APP、小程序等多种方式查询,查询方法如下:

    01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

    “在线服务”——“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02掌上12333APP

    “服务”——“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0312333小程序

    “服务”——“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04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服务”——“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0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证书查询”——“查询服务”——“人事考试证书查询”;

    06国家政务服务平台(gjzwfw.www.gov.cn)

    “跨省通办服务专区”——“跨省通办事项办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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